四川新闻网泸州3月1日讯(吴东兰)3月1日,纳溪法院江宁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从2013年年底起就离家独自生活,未尽夫妻义务,要求离婚,被告辩称是原告以各种理由赶她离家,自己不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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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调解室内牵手和好 |
主审法官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到被告对原告还有感情,不愿离婚。法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休庭进行了调解。
调解期间,法官听取双方的叙述,层层深入,最终查明双方分居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原告非常介怀被告曾经的感情经历,而被告觉得自己学历各方面没有原告优秀越发感觉自卑,又加之原告数落被告的过去而难以承受,才最终不得不选择分开。找出了感情发生问题的根源,法官分析了双方的问题所在,并从如何维系好夫妻关系、如何保障未成年的健康成长等多方面对原告进行引导和劝解,最终,解开了挂在双方心里多年的结,在彼此分开3年以后,再度牵手和好。(纳溪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