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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结与心结同解,土地纠纷巧化解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2-09-05 16:16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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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土地纠纷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帮助群众化解土地纠纷,古蔺法院法官深入双沙镇,实地查看纠纷现场,释明法理与情理,最终让当事人当场履行,握手和解。

原告胡某某与四被告恢复原状纠纷一案中,原告主张四被告因修建公路在其土地上放置大量石块,导致土地无法耕种,要求四被告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四被告认为石块不完全是修建公路掉落的,且修建公路是为了全村村民开辟新道路,事前已与原告沟通好,四人为修路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原告不应出尔反尔。对此,双方各执一词,争议不下。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单纯依靠现有证据判案,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案件后期的执行也将陷入僵局。考虑原告本人在外务工,四被告也忙于农活,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到现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赞许了被告修建公路造福村民的行为,同时也向被告释明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理应赔偿的法理。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原告,向其说明四被告修建公路的公益性,同时向其表明本案中存在的履行难、执行难等问题。经过长达四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农村土地纠纷常常涉及邻里乡亲的情感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法官不仅要解开双方的法结,更要解开双方的心结,如此才能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维护和谐邻里关系。(供稿:古蔺县人民法院 明月)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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