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曾情 记者程海英)为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泸州市纳溪区委编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深入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通过优化体制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夯实人员力量,着力构建应急安全保障体制,助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聚焦管理体制,做好机构设置“文章”。党政机构改革中,设立区应急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应急局设置6个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业务股室,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在各部门通过设立内设机构、挂牌机构或明确职责分工的形式,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进行细化明确。镇街机构改革时,在各镇街设置党政综合办事机构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工作,打通基层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聚焦重点领域,做好职责优化“文章”。积极协调推进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和森林防灭火体制机制调整工作,出台《泸州市纳溪区森林防灭火、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职责划分》,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防、救、治”职责体系和科学合理、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区级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区级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织牢安全生产监管的“防护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出台后,立即联合区应急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新业态、多业态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
聚焦人员力量,做好资源统筹“文章”。将设在纳溪区林竹局的区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调整到纳溪区应急局,同时增设区应急局3名兼职副局长,分别由纳溪区水务局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局长、区林竹局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局长、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工作领导力量。统筹调剂各类编制资源,将有限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增加区应急局行政编制1名、参公编制1名、事业编制5名。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优化结构”的原则,聚焦应急安全职能定位和专业力量需求,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等方式,补齐配强应急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人员,有效推动编制资源和专业人才向应急领域集聚流动,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