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张丽娜 胡小芹 记者程海英)泸州市古蔺县龙山人民法庭依托乡土风俗,庭村合力解纷,疏通双方心结重塑邻里情,让文明乡风浸润美丽乡村。
刘某与张某系邻居,张某因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紧挨着刘某的房屋搭建了一个五金仓库。张某施工时,在原告刘某房屋后挖了一个土坑,并紧挨着刘某房屋墙壁搭建楼梯,还占用其下水管道。刘某认为张某的行为已对其造成侵权,其生命财产存在安全隐患,故诉至古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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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龄也大了,平日在屋后烧菜做饭,一不留心很容易掉进坑里。在没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直接占用了这下水道,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小。”谈到这烦心事,刘某非常郁闷
俗语说“邻里好,赛金宝”,邻里间礼让友善、和谐相处方能安居乐业。但因排水、宅基地等问题产生的相邻关系纠纷也时常发生,这类纠纷看似标的不大,但实则对百姓生活的影响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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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对本案进行了庭前调解,由于此前双方已存在种种矛盾,没有达成和解。本着邻里和睦、互谅互让的原则,法官转变思路,从乡土风俗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因本地的村组干部具有“人熟地熟”优势,承办法官主动邀请在当地较有威望的退休老干部王友谦同志与村组干部,一同前往现场查看,共商对策、合力调解。
经过三个小时的劝说、分析利弊,双方终于放下成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合意并在笔录上签字。协议约定张某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达成的调解事项,并当场将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直接支付给了刘某。至此,两家的心结得以解开,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充分借鉴“枫桥经验”,联合多方力量,开展多元调解,化解多起“堵心墙”“堵心路”的邻里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也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