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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虚构事实骗取工伤保险,法院:构成诈骗罪!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2-06-26 17:15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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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罗红 记者程海英)想骗取工伤保险报销,这种“小心思”可不是什么好想法,随时就摊上“大事”,让你得不偿失。

2017年3月,员工A入职某煤业有限公司,但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同年12月1日,员工A在地面搬运空压机时,不慎摔伤腰部,随即公司将其送医治疗并让其在家疗养。2018年3月底,员工A返岗上班后告知公司其旧伤复发。被告人杨某某作为负责该公司人事劳资和工伤保险工作的职工,在明知员工A受伤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且现在是旧伤复发的情况下,为其申报登记参加工伤保险。而后,该煤业公司谎报受伤时间并为员工A申请了工伤认定,两次向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社保局”)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古蔺县社保局依据规定,共计支付员工A工伤保险待遇66005.42元。后古蔺县社保局发现员工A不符合领取工伤保险的条件,随即核查此事。

古蔺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工伤保险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在考虑被告人杨某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作出以下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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