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余鑫海 记者 程海英)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合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赤水河畔,对该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鱼苗放流依法进行现场执行,督促被执行人丁某通过人工增殖放流,以修复赤水河流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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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丁某因在赤水河非法使用电器捕鱼,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合江县人民法院判决,丁某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公益诉讼附带民事赔偿责任,即从国家级或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购买相应规格的6000余尾中华倒刺鲃在赤水河中放流。丁某在购买2000余尾鱼苗放流后,尚有4000余尾没有履行。
由于丁某未能如期履行修复责任,合江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设法联系到丁某并对其进行法律宣传和释明,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积极为其联系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水产原良种场。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丁某也认识到判决的严肃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表示一定尽快履行义务。
当天,在执行干警的监督见证下,丁某从具有省级资质的渔业公司购买符合要求的4000鱼尾中华倒刺鲃,并有序投放入赤水河中,修复生态。
通过此次非法捕捞案件的执行增殖放流,不仅严厉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恢复河流生态环境,更是对生态保护的一次普法,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