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刘昱麟)近日,纳溪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过咨询省消委会、省洗染协会,争取经市消委会、江阳区消委会两级、两区联动协作,成功调解了一起干洗店消费纠纷。
今年初,纳溪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了消费者关于干洗衣物损坏的投诉,当即安排了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据了解,该消费者将羽绒服送到纳溪区某干洗店干洗时,在选择将衣服水洗和干洗的问题上与干洗店存在较大分歧:消费者根据商品“不能水洗,缓和干洗”的洗涤标识,要求干洗店对羽绒服进行干洗;干洗店根据经验劝告消费者羽绒服不能干洗,干洗可能导致出现问题,只能水洗;于是消费者咨询了购买羽绒服的江阳区某商场服装店,服装店明确告知消费者要按照标识要求进行干洗。最后,干洗店按消费者要求进行了干洗,却导致了羽绒服面料丝线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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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积极与该投诉涉及的三方进行了沟通协商,但在羽绒服丝线断裂的责任追究上,干洗店和服装店的说法始终不一,存在较大的分歧:干洗店认为消费者是按照洗涤标识和服装店的咨询结果要求干洗,自己也履行了劝告提醒的义务,是“标识”和服装店误导消费者选择干洗才造成的损坏,应由服装店承担责任;服装店认为,洗涤标识要求“缓和干洗”是没有问题的,衣服破损不是水洗和干洗的洗涤方式造成,应该是干洗店在操作过程中的其他失误造成损坏,应由干洗店承担责任。
针对洗涤标识是否规范的问题,纳溪区消委会立即咨询了省消委会、省洗染协会,最终认定该羽绒服产品洗涤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涉嫌标识误导。在泸州市消委会、江阳区消委会、纳溪区消委会共同沟通协调下,最终干洗店、服装店以及消费者达成了一致:认为干洗店和服装店均有一定责任,干洗店赔付300元给服装店,再服装店换一件同款新衣服给消费者。
纳溪区消委会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行为,赢得了群众的真心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