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夏建英 朱慧萍 文/图)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3月10日下午,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赤水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协议》,两地法院本着坚持“一条赤水河、各方共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预防为主、修复优先”三大协作原则,共同推进环资审判专门化、跨区域一体化多元联动、重大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管辖等多方面。赤水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骆毅、合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燕,及两地法院相关领导同志参与见证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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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两地法院分别介绍了合江县、赤水市辖区及法院基本情况,就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针对下一步如何围绕司法服务和保障赤水河流域绿色发展,明确了协作共建的发展方向。
随后举行了签约仪式,该协议就协作目标、协作方式等方面,严格落实赤合两地合作共融相关政策,深化赤水、合江两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探索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建设的审判新思路、新模式,努力实现赤水河流域高质量绿色发展。
合江县法院院长黄燕表示,两地法院以签署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协议为契机,推进跨区域一体化司法协作和多方联动,推进建立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集中增殖流放点,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标准,协同作战、共同谋力,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经济发展共同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赤水市法院院长骆毅表示,本次司法协作协议的签订,是两地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建立赤水河全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赤水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与合江法院携手共建“一条赤水河、协作共保护”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