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吴东兰 吴晓华)12月1日上午10时许,吴法官在一路问寻下,终于在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建坝村某条小路上找到了当事人孙某。孙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他感动于法官能够上门办案,便放下手中的活,与法官亲切地交谈起来。经过耐心沟通,几分钟后,孙某便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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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子最初进展得并不顺利,经过法庭多次电话告知,被告孙某一直不到庭应诉,案件就这样搁置了大半个月。最近一次打电话,孙某仍然以“近期会到法庭来”草草挂断电话。
最后一次拿起电话,承办法官不再通知孙某到庭应诉,而是与其聊起了家常,问起了孙某的子女和家庭情况。通过十几分钟的聊天得知,孙某一直在家务农,近期更是忙着挖红苕无暇顾及案子的事情。孙某说到:“到你们法庭,我要走八公里,我实在没时间,也走不了”。考虑孙某已年逾70,行动也有不便,承办法官当即决定:“那就让我多走这八公里。”
于是,有了最开始的一幕。在这八公里之后,案件也圆满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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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人民法庭工作的一个小小的缩影。人民法庭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农村,人民法庭的职责不仅是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是为了便于人民群众诉讼,提高审判效率。因此,你常会看到“多走八公里”的法官们穿梭在田间地头,为“当事人少跑路”爬坡上坎,脚步不停,初心未改。“多走八公里”拉近了人民法庭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