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钟兴麒 邱霞)11月26日,袁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与往常不同,庭审的地点不是在法院,而是在古蔺中学,现场三百余名师生“零距离”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通过观摩这场真实案件的庭审全过程,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禁毒法治教育课。
案情介绍:2020年2月9日晚,被告人袁某某在自己家中客厅内,与朋友陈某某、向某某、张某某打“大贰”。在打“大贰”期间,向某某提供了少量甲基苯丙胺和一颗甲基苯丙胺片剂,之后在该客厅内,袁某某与陈某某、向某某、张某某以烫吸的方式轮流吸食了向某某提供的毒品。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袁某某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结合袁某某具有的量刑情节,建议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了案件证据,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最后,古蔺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并采纳了古蔺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禁毒庭审进校园,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公开课,让同学们在感受庭审现场的同时,能更加真实的了解毒品犯罪的危害性,更加真切体验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有效提高了青少年防毒拒毒意识,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实现了刑罚惩戒一人警示众人、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