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8月17日讯(晋如斯)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为确保辖区内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小理发店工作全面达标,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对标检查整改,取缔无证照经营“小理发店”,努力改善“小理发店”安全、卫生状况,提升“小理发店”业主及从业人员文明素质。
一、规范小理发店店主经营行为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规范小理发店店主经营行为,要求店主在店内显著位置悬挂各类证照,做到证照齐全、亮证亮照经营,要求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督促业主做好店内卫生和门前“三包”工作,垃圾分类分放,保持干净整洁,做到无脏、乱、差现象。
二、积极营造创文氛围
加大创文宣传,在小理发店显著位置张贴公益广告,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张贴禁烟标识、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
督查人员在督查中要求小理发店内必须配备消毒器械,将卫生棉签、酒精规范入盒,剪发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消毒,确保消费者卫生健康,并将消毒记录建立台账。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街道督导人员建立“小理发店”工作台账,按照“小理发店”创文标准,积极主动对辖区内的小理发店进行逐一检查、梳理、对标,建立检查台账,做到积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以督查和整改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确保“小理发店”全面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指标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