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17日讯(豆雪霞)4月12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李小明(化名)诉被告李某华(化名)、杨某英(化名)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一案,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部分新闻媒体代表及部分群众共计40余人参与案件旁听,并在网上直播庭审现场。案件庭审后当庭调解结案,获得了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
家事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 及时解开当事人心结 |
法庭查明,该案原告(现年8岁)系二被告孙子,原告之父李成良因公死亡获得死亡赔偿金95万元,一直由被告李盛华保管,二被告支付原告20万元后就不再支付给原告。原告之母万某秀(化名)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遂委托律师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应按照协议约定再支付50万元给原告。
家事法庭立案后,运用家事案件“1+2”的创新模式巧妙地解开了当事人之间的心结,有效地化解了亲人之间的矛盾,当事人均表示以后还是亲人,回去后和睦相处。一是庭前引入家事调查员,查明情况后多方协调寻求化解矛盾办法。原告母亲万某秀与本案死者李某良(化名)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在与死者同居前与他人已经育有3名子女,家庭关系复杂。二被告担心将赔偿金支付原告后,其母亲万某秀可能将赔偿金用于其他家庭成员,无法保障原告的权益,故二被告不愿意将剩余的赔偿金支付给原告,要拿该笔赔偿金来为原告修建房子。了解情况后,由于二被告年事已高,且原告的母亲确实家庭关系复杂,为了充分保障未成年人、老年人的权益,彻底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承办法官通过与原告所在的村委会以及关工委进行协商,最终决定由他们出面监管原告分得的赔偿金直至原告成年。二是审理过程中,邀请家事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及时解开当事人心结。从亲情血缘纽带着手直击二被告内心深处,让二被告意识到原告是其亲孙子,赔偿金是用于孙子未来的生活、学习,而并非原告的母亲万某秀,作为爷爷奶奶无权支配该笔赔偿金,最终双方均同意了法院的调解方案,由二被告再支付原告赔偿金30万元,并由村委会和关工委监管该笔赔偿金的使用至原告成年为止。三是邀请西南医科大学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原告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确保原告抛开思想包袱,健康成长。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始终将情感修复贯穿整个过程,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原告尚且年幼,为预防其父亲死亡及母亲与爷爷奶奶之间的纠纷对其精神上造成负面的影响,特别邀请了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测试和心理疏导,引导其健康成长。
当前,随着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婚姻家庭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类型纷繁复杂,案件难度不断增大,传统的审判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家庭关系的复杂变化。自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求以来,我市法院不断研究家事审判的创新机制,摸索建立符合家事案件特色的审判方式,推出家事审判“1+2”模式,力求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作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试点法院,确定了江宁人民法庭为家事审判法庭,配备了专业化的家事法官,专业化的审判设施,自该家事法庭成立以来,积极推进和运用“1+2” 家事审判模式,积极整合资源,与公安、民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联动,探索建立反家暴中心、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社会观护员、心理咨询、回访帮扶等制度,加大对家事案件中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强化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修复,在家事审判的机制上不断探索创新,成效显著。(江宁法庭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