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5日讯(阮蓉 向远东)为找鸭睦邻成冤家 心理疏导化怨解恨。2016年7月某天,张某和女儿进入相邻的王某家天鹅养殖场寻找鸭子,与王某发生口角纠纷;当日傍晚,因此事双方再起谩骂,随后张某持竹棒殴伤王某。王某受伤住院治疗,而张某受到拘留处罚,并被诉赔偿王某的医疗费等损失14873.90元。通过庭审查明,纠纷症结其实是意气之争:王某嫌张某和女儿找鸭子影响其养殖场清洁,但出口即成骂;张某心疼女儿委屈受骂,不甘示弱而出手。找到症结后,承办法官即从双方心理、农村生产生活习惯、纠纷处理方式、责任后果、换位思考等方面进行疏导劝解,使双方在思想上认识和接受自己的不当和错误之处,在此基础上,最终达成张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医疗费各项损失9000元的协议,并在王某家院坝当场兑现,握手言和。
“鸡公车”运石受伤 厘清责任平纷争。2016年11月,郭某在使用独轮车(农村俗称“鸡公车”)为同村改建旧房的李某家搬运鹅卵石过程中,从土坡上不慎摔下致伤眼部成八级伤残。起诉要求获赔伤残赔偿金等损失172210.27元。本案在责任问题上分歧很大,郭某坚持己见,认为自己受雇于李某家,应由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方坚持郭某自身过错较大,应按各自过错分担责任。经审理查明,当事人约定系郭某自行提供工具并操作,事发日,郭某自行驾驶操作“鸡公车”运输鹅卵石过程中,为图捷径从一较陡的土坡经过时不慎摔倒受伤,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自身存在过错,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应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在事实查明基础上,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反复释法明理,最终做通当事人工作,达成郭某损失等费用共计130000元,李某赔偿70000元,其余损失由郭某自行承担的协议,并在调解后一周内即兑付,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巡回审判便民讼 原告被告均点赞。3月15日中午,春寒料峭,小雨零落。云南威信一小学附近停车场,一场关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的庭外调解正在进行。户籍叙永分水的车辆经营者将其车辆挂靠于法庭辖区内某物流公司经营,之后借口车辆已转卖而放任不理,该物流公司无奈起诉要求解除挂靠合同。承办人认为该案件争议不大,主要问题是被告回避不处理,遂决定在被告户籍地巡回审理。长途驱车至分水已近中午,找到被告家,其家人告知被告在相邻不远的威信,但提供了电话联系方式。被告在电话中感动地说:没想到法院审判服务到家门。遂出现了开文一幕。本着调解的原则,双方开诚布公,很快达成调解协议。书记员弯腰就着警车车顶作了笔录,双方签字后,只听一声惊呼,众人目瞪口呆,收拾完材料的书记员衣服前襟被车身泥蹭得狼狈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