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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法院:赡养父母无条件 巡回审判解古稀老人困境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2-10 10:37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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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2月10日讯(豆雪霞)被告唐某乙从2017年2月7日起给原告唐某甲、李某某提供居住的房屋;被告唐某甲从2017年2月起每月支付原告唐某甲生活费……” 2月7日,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泸州市纳溪区法院家事法庭在棉花坡镇柑湾村村民委员会巡回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落下了帷幕。承办法官宣布开庭后,在认真听取原告诉求及两被告答辩意见,并进行充分释法析理的基础上,依法当庭宣判。虽然还在新春佳节之际,旁听群众还是挤满了村委会会议室,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年上班第一天,已年过70岁的唐某甲与李某某夫妇,步履蹒跚地来到法庭,称他们现已年老,体弱多病,两个儿子对他们的赡养问题互相推诿,生活无着落,无奈只有到法庭起诉。法庭依法立案后,考虑到情况紧急,及时的通知了被告并联系当地政府在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经过庭审了解到,唐某甲与李某某共生育两个儿子即本案被告唐某乙、唐某丙及两个女儿,共四个子女,两个女儿早已出嫁,但履行了赡养义务。两个老人一直在小儿子唐某丙家居住生活。大儿子唐某乙认为父母偏心,以前身体好时就帮着唐某丙干活、照顾孩子等,对自己的家庭一点都没付出。现在年老了,没劳动力了,才想起自己儿子的身份要求赡养,故不愿意与唐某丙承担同等的赡养义务。唐某丙认为父母二十多年来都一直和自己居住,唐某乙根本没怎么照顾父母,其也应履行赡养义务,为此两兄弟一直矛盾不断。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相互推诿僵持着,都不愿意让老人和自己居住生活,也不出生活费和医疗费,导致两个老人无人照管。

为了解决老人的居住生活及医疗问题,让唐某甲一家人能和和睦睦的过新年,让老年人有个幸福晚年生活,休庭期间,承办法官耐心地对被告两兄弟进行劝说、调解,让村干部出面做思想工作,希望唐某甲一家人能彼此解开心结,和睦相处,唐某乙始终无法释怀,导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承办法官意识到,当务之急必须让老人有稳定的安身之所,让老人有钱医病,故当庭依法依理地作出了判决。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当庭宣判的一幕。

据悉,自2015年9月纳溪法院家事法庭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将全区的赡养案件均进行巡回审判,审判完毕后法官针对旁听群众对我国《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详细的讲解。希望通过“审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让广大群众能对法律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促进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能正确面对和处理家事纠纷,从源头减少家事矛盾,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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