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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法院:快审快结赡养案 保障老人过新年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1-23 12:07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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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泸州1月23日讯(王娜)为了让刘老伯安安心心的过个好年,2017年1月22日,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家事法庭)法官在棉花坡镇高洞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了刘老伯与五个儿子赡养纠纷一案,赶在春节前圆满解决了刘老伯的生活问题。

新春佳节是全家人团圆欢聚的节日,而78岁的刘老伯却在春节前不久来到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家事法庭)起诉自己的五个儿子,要求五个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刘老伯和妻子生育了五个儿子并将他们抚养长大,刘老伯的老伴去世后,五个儿子因老伴的医疗费和丧葬费问题产生纠纷,老三老四认为自己负责了母亲全部医疗费和丧葬费,不应当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刘老伯只好跟随二儿子生活,可是最近由于刘老伯的财产分割问题,二儿子和其他儿子产生矛盾,于是老二将刘老伯赶出家门,其他子女也拒绝赡养刘老伯,无奈之下刘老伯将五个儿子一起告上了法庭。

快审快结赡养案 保障老人过新年

年关将至,承办法官王娜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了涉老案件绿色通道,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及时联系当地政府和村社干部,安排到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老大老二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依法缺席审理。审理中,原告撤回要求老三老四每人每月支付原告200生活费的诉讼请求。   

庭审过后,法官周文婧对五个被告从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上晓之以理,从父子亲情上动之以情,对双方的一些不良行为和习惯加以规劝,意图修复双方父子感情。最终,承办法官审理后缺席判决,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刘老伯现已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而五个子女均已成年且均有收入来源,法院根据五被告的收入情况并结合老人的生活消费水平,判决被告老大、老二、老五每人每月支付原告生活费200元,被告的医疗费和必要的护理费实际产生后五儿子各承担五分之一。另外在精神慰藉方面,法官也在语重心长的劝导被告应给予父亲在物质供养之外更多的精神关怀,给予老人精神上的理解、尊重、关心和体贴。

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是纳溪区法院江宁法庭(家事法庭)的重要工作内容,临近新春佳节之际,江宁法庭法官对涉老的赡养案件、涉未的抚养案件等关系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案件一律快审快结,保障他们过一个祥和安心的新年。 (纳溪法院供图)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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