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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王氏农资批发市场、石洞街道等农作物种子销售门店,对照《条例》和检查重点清单,对种子的来源、品种、质量、销售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详细了解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监管措施的执行情况和监管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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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销售的种子都是备了案的,不备案是不能售卖的。区农业农村局每年都定期对我们经销商开展培训,种子的进、销、存、回收都建有台账。”执法检查现场,种子经销商钟宇对执法检查组人员介绍说。
“这次针对《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针对涉及到的每一个执法检查对象都制作了重点检查清单,这还是第一次。”执法检查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金龙镇人大主席陈群感慨地说。通过“清单”式开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旨在通过筑牢检查基础、创新监督形式,加强对《条例》执法检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
“此《条例》的专业性很强,执法检查组成员平时接触不多,所以我们邀请专家对《条例》逐条讲解,并对《条例》中涉及到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的内容进行梳理,明确了检查重点,方便检查组有的放矢对标检查、精准把脉。”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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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疏通法律执行之“堵”,回应人民群众之“盼”,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从人大监督角度研究制定执法检查方案,细化了执法检查时间节点、工作流程、检查要求,将执法检查工作做细做实。同时邀请来自相关行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14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并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动员培训会,创新针对每一个执法检查对象梳理制作了重点检查清单16项,做到既督问题、责任,又查进度、成效。比如《条例》第八条就是要对标检查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情况。
“执法检查是人大‘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龙马潭区人大常委会将把此次《条例》执法检查作为新的工作起点,聚焦问题跟踪问效,把牢‘专业关’、保障‘实效关’,建立检查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利剑之利,推动法之必行、促进法治长荫。”执法检查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月桂介绍。(供图/供稿:龙马潭区融媒体中心 刘沥莉 温朝刚 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