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程爽 记者 程海英/文图)为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泸州市古蔺县人民法院坚持服务靠前,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组织人民法庭开展“农田法庭”、“院坝法庭”、“集市法庭”等,让干警们脚沾泥土接地气,深入村社化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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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干警下乡办事随身都会携带着一叠特殊的“名片”,上面印着法庭联系方式和法治服务范围的“为群众办实事”联系卡。前不久,河屯村一村民何某乙因遗产继承与他人发生争执,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打了联系卡上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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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何某甲于2022年2月病故,其生前有银行存款近7万元。其子何某乙与何某甲配偶、父母及何某甲其他子女未达成一致的遗产分配意见,产生了纠纷。最终,何某乙诉至古蔺法院,希望能够尽快解决。
双沙法庭受理该案件后,立刻与被告取得了联系并开展调解工作,电话中得知被继承人父母已经90多岁高龄,行动不便且路途遥远,若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法院进行调解,势必会给当事人双方带来诸多困难。
法官孙铭在电话中与老人进行了沟通,得知其因突然丧子,沉浸在悲痛中,情绪起伏较大,无法通过电话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而被继承人的遗产若迟迟无法提取,则其配偶、父母的生活会陷入困难。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即决定到被继承人何某甲的父母家中开展上门调解工作。
听着双方当事人诉说着过去的生活,感受到一家人一路走来相互扶持的不易。法官孙铭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双方,特别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释明了相关法律及其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包容和体谅对方。说情理、讲法理,法官的话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不到一个小时,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最终调解结案。“一个案件,对法官来说,是很多案件中的一个,但是对当事人来说,这个案件可能是他的心头事。”法官孙铭说,上门调解是古蔺法院双沙法庭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在实处的一件平常事。
“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俯下去的是身板,树起来的是公信。”古蔺法院双沙法庭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百姓家中,为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便民司法服务,是将司法为民的措施落到实处的生动实践,也是“为群众办实事”在司法活动中的直观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