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王睿 记者 程海英)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施行三项举措,助推破产审判质效。
繁简分流,着力优化破产审判质效
健全完善破产审判工作规程,制定并出台了《关于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操作意见》,明确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六个月内审结,对适宜快速审理的简单案件就送达、指定管理人、财产接管与财务状况调查、债权人会议等方面作了规定,同时简化了资产评估、审计、变现及分配的相关流程,依照该意见,2021年快速审结破产案件2件,有效压降案件平均审理天数。
科技助力,大力推进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
充分利用市中院建立的破产案件综合管理系统,在案件管理、资金管理、网络债权人会议三大板块实现破产案件流程管理可视化和资产账户监管精细化,进一步提升了破产审判效率和资产处置质效。2021年利用网络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1次,涉及债权人20余人,有效提高破产审判透明度、便捷度,降低了破产程序费用。全面推行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制度,2021年利用网络拍卖零佣金处置破产财产价值总额达19291900元,有效提高了资产处置效率。采用网络摇号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帮助申报机构降低申报成本。
规范引导,进一步提升破产管理人执业能力
完善管理人选任机制,进一步促进管理人能力与案件审理需要相匹配,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经验。2021年上半年召开管理人联席会1次,听取其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其梳理解决。进一步加强对管理人破产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托破产办案系统,采取限额管理、转账审批、监管汇报等方式实现破产资金账户以及案件进程的有效监管。充分听取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债务人企业股东、政府部门等对管理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管理人履职监督和评价,对管理人实施考核并探索建立不当履职惩戒机制。发挥管理人协会在加强培训、规范执业、强化监督、激励履职等方面的行业自治功能,同时切实保障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人报酬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