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泸州地处四川盆地东南,川渝滇黔结合部,幅员面积1.2万平方公里,辖三区四县,总人口509万人。全市有国家级贫困县2个,省级贫困县1个,贫困村324个,贫困人口39.9万人,占总人口的7.8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占40%以上。为从根本上防止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市根据健康扶贫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开展“四百工程”,即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民预防保健覆盖率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医疗扶贫附加险参保率100%、应救必救救助面100%,切实防病治病,强化医疗保障,提升健康素养,为脱贫攻坚打下了坚实的健康基础。
全民预防保健覆盖率100%。一是免费体检,摸清健康“家底”。合理划分年龄组,将全市免费体检人群划分为0-6岁、7-17岁、18-34岁、35-54岁、55-64岁、65岁以上等6个年龄组;对0-17岁、65岁以上年龄组每年体检1次,对18-64岁年龄组每两年体检1次。科学设置体检项目,体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血糖、血脂等一般体检项目,并根据个体实际,增加DR、B超、妇科、地方病等项目。2017年起,引进华大基因公司,新增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妇女宫颈癌HPV病毒基因检测等项目。组织免费体检,把常住人口和返乡人员全部纳入免费体检范围,下沉市县医疗卫生资源,依托街镇卫生院组织实施多形式全民体检。以卫生院集中体检为主,村社区组织动员群众到街镇卫生院接受体检,提高体检效率;以巡回体检为辅,街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带着医疗设备到人群集中的村社区开展体检,方便边远群众参检;以上门体检为补充,为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群开展上门体检,方便特殊群众参检。二是动态更新,建立健康“档案”。按照“一人一档、一户一册、一村一本、一镇一室”要求,建立个人、家庭、村社区、街镇四级健康档案体系,依托全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统一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施常态化管理。一人一档,街镇卫生院将群众基本信息、健康行为信息、体检信息等录入全省基层卫生信息系统,逐一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在“健康泸州”官微平台向群众提供自主查询服务。一户一册,村卫生室将每户家庭成员的健康档案归集,逐一建立家庭档案。一村一本,每个村卫生室建立常住人口体检台账、人群分类健康管理台账,并对贫困人口标注识别,重点管理。一镇一室,在街镇卫生院建立健康档案室,统一标准、统一代码建立规范化居民纸质健康档案和电子健康档案,实施常态化管理。三是分层分类,实施健康“管理”。根据体检结果,将人群分为一般管理人群、重点管理人群和精准管理人群3个层次12大类。对一般人群实行“预防为主”,开展“健康龙门阵”“健康院坝会”“小手拉大手”等健康互动活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对重点人群实行“签约服务”,对糖尿病、高血压、严重精神障碍、慢性病高风险等重点人群,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按规实施重点管理;对精准人群实行“结对服务”,对3级高血压、精神病、高危孕产妇、贫困人口人群,实施“2+1”精准管理,确保每名精准管理对象有1名基层干部和1个家庭医生团队结对服务。2016年以来,全市免费体检757.75万人次,其中贫困人口33.09万人次;家庭医生签约率51.15%,其中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100%,贫困人口全部纳入“2+1”精准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100%。一是政府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按一档标准予以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2019年,全市所有贫困人口100%参加医保,其中居民医保38.9万人、职工医保1万人,代缴保费共8558万元。二是提高报销待遇。降低住院起付线,对贫困人口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其报销起付线统一下调50元。提高报销比例,对贫困人口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其报销支付比例统一提高5%。降低自付费用,对贫困人口住院乙类项目医疗费用的90%纳入政策范围内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个人首先自付费用降至10%。三是严格目标考核。将各区县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全面纳入对各区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目标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免费参保。
医疗扶贫附加险参保率100%。一是设立附加险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际,引入商业健康保险模式,设立“泸州市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实行集中管理,封闭运行。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可享受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医疗,重点针对病患者、“老弱伤残”脆弱人群,特别是其中患大病、慢性病病人口,对困难对象实行医疗保障和补助。二是设置保障内容。参保对象在县域内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医疗机构减免、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仍超过政策范围内费用10%以上的部分,由医疗扶贫附加保险再次报销,个人自付政策范围内费用支出控制在10%。三是设定运营模式。制定印发《泸州市医疗扶贫附加保险管理实施细则》,按100元/人.年标准,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参保,所需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全额代缴。具体业务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办,进一步增强了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能力,切实遏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应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应救必救救助面100%。一是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按照“三定两加强”有关要求,开展41种大病病种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并组织大病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救治。2019年,全市累计救治贫困大病患者14766人,帮助7000余名贫困人员恢复和部分恢复生产生活能力。二是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优化调整《泸州市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筹集卫生扶贫救助基金5166.048万元,累计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173353人,累计救助支付3307.37万元。三是整合兜底保障政策。整合“十免四补助”“三救助、三基金”等健康扶贫政策,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网,实现建建档立贫困人口“应救必救、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倾斜支付、大病报销、医疗扶贫附加保险报销、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等报销后,政府实施兜底救助,实现县域内就医自付费用控制在10%,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了坚实的医疗保障。
通过“四百工程”的全域实施,泸州市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较好实现了贫困人口“不生病、少生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工作目标。2016年,泸州市“‘四百工程’助推健康扶贫”经验获省委副书记刘国中高度评价并批示全省推广。2017年,我市推健康扶贫经验在“全国健康扶贫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作书面交流,相关做法也被写入全省健康扶贫方案,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脱贫增收提供了坚强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