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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公安局关于主城区限制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8-06-28 16:21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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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28日讯 近日,笔者从泸州警方获悉,为了规范三轮车安全行驶,市公安局发布了《泸州市公安局关于主城区限制三轮车通行的通告》的通告,具体通告如下:

 泸州市公安局

关于主城区限制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主城区交通压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我市主城区实行三轮车(含燃油、电动,下同)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城区限制通行区域和时间。

江阳区:每日07:00—20:00,主城区道路全线禁止三轮车通行,即:北面以康城路一段马屋基立交、沱三桥为界(三轮车从沱六桥绕行,沱三桥严禁三轮车通行),东北面以沱一桥及复线桥为界(严禁三轮车从沱一桥及复线桥进入主城区),南面以长江大桥为界(严禁三轮车从长江大桥进入主城区)以内的区域。十公里方向过境江阳主城区的三轮车须在马屋基立交处右转上沱六桥往龙马潭区行驶。

龙马潭区:每日07:00—20:00,禁止三轮车沿龙马大道(关口↔沱三桥)、蜀泸大道(沱二桥↔西南商贸城加油站路口)通行,可通过其周边道路通行,允许三轮车经龙马大道(关口↔沱三桥)各路口进行通行线路转换。

二、过境江阳主城区的三轮车可经国窖大桥↔忠山隧道↔沱二桥往返通行。

三、邮政快递、垃圾清运等特殊用途三轮车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行限行区域,且须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区域通行,严禁跨区域行驶。

四、涉及本通告的单位、公司以及三轮车驾驶人须严格按照《通告》规定执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严格处罚。

本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泸州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5日

 

 

 

 

编辑: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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