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三室幻变四室”,
承诺会有“赠送面积”。
然而交房时,业主并没有发现
当初承诺赠送的阳台,
三室依然是三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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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春天里小区
业主因“开发商未兑现承诺”,
集体到小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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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赠送的阳台呢?延期交房赔不赔?
据小区业主介绍,合同约定今年3月30日是交房日期;3月下旬,业主在接到交房通知后,陆续到售房部办理接房手续。然而让业主没想到的是,接房时不仅没有见到之前承诺要赠送的阳台,而且房子连《竣工验收备案表》都没有,并不具备交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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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 |
于是,小区业主于5月上旬在泸州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了此事,经住建部门核实并回复:“南岸花城春天里项目尚未完成竣工验收,也未到区住建部门办理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延期交房、未履行售前承诺,业主要求开发商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在与开发商万隆房产多次沟通无果后,6月10日,春天里一期数十名业主集体到小区维权,向开发企业讨要“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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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集体维权 |
“幻变承诺”:原是浇筑中空架构
6月10日,记者在春天里小区售房部看到,售房部外墙上仍贴着“107㎡超值三室幻变四室”的海报。那么,三室究竟如何“幻变”四室呢?
小区一期业主沈先生说,在未决定购买之前,置业顾问曾介绍所有户型都有相应的赠送面积。后来在107㎡户型样板房看到,在两个“中空架构”的地方现浇后,确实多出了一个房间和一个生活阳台。
沈先生说,关于承诺赠送“中空架构”一事,从另一位业主看样板房时与置业顾问的这段对话录音中能够得到证实。
小区业主普遍认为,开发商宣传的“107㎡变幻户型,3房变4房”“赠送面积”这些内容,对购房价格及合同的签订有重大影响。
沈先生表示,当时春天里的房价高出相邻小区近400元/㎡,他当初决定买在春天里,正是看中“赠送面积”。
“要给你搭起,到时你要来验收房子的,没得的话你就不接房子就是……”置业顾问对前来看样板房的业主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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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合同约定的“阳台” |
项目部:按合同依法依规办事
13日上午,记者联系到春天里项目部经理罗先生。
罗先生介绍,小区销售工作已经完成,销售人员已经撤场,目前主要在进行物业交接等相关工作,“由于现在销售上没有人,需要公司层面作调查了解”。
对业主反映的延期交房一事,公司已明确作出答复,不管延期多长时间,公司将按合同约定,“依法依规,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另外,对业主诉开发商未履行前期承诺“赠送面积”一事,罗先生表示目前无法联系上负责销售人员,尚无法证实业主所说对他们的承诺是否属实。
罗先生表示,在春天里的销售合同里,并未约定“赠送面积”一事,只约定了有两个阳台。公司只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按合同依法依规办事。
记者注意到,在小区业主提供的一份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基本情况”一项中约定:该商品房有2个阳台,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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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板房里的赠送面积 |
业内提醒:样板间并非现实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业主千万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泸州市江阳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柳勇表示,市民在购买房产时,首先应查验开发商的相应资质和审批手续,如在购房时查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在交房时是否有《竣工验收备案表》,核实房屋与规划设计是否相符等;同时,可将楼盘销售宣传纸质资料,销售人员介绍沙盘、户型等影音资料留存,如果交房时发现实际和宣传不一致,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行业主管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买房子,是件大事!
出现这样的问题,
业主内心是崩溃的
接下来问题如何解决?
后续进展,咱们将持续关注
......(转载泸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