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容
加强党内监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任何党组织和党员都不能置身事外。必须构建起各负其责、密切协调的党内监督体系,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监督屏障,形成监督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坚实保障。(5月3日 人民网)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地推进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要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要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要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党内监督,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依据党章和国家法律,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务活动进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党组织的监督和党员相互间的监督。党内监督是党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关系着党的权力是否健康运行,关系着人民对党的信心,更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由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