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法院依法审结非法种植罂粟案

2024-06-21 16:25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陈荞

四川新闻网消息 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纳溪区法院“泸法麒麟”志愿者走入村社,到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象鼻村开展了一场巡回审判。

巡回审判现场

被告人魏某系象鼻村村民,听同村人说罂粟可治牲畜的病,于是将自己从别处摘取的罂粟植株种在自家土地里,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查获罂粟植株287株,罂粟种子201.8克,经鉴定,送检的罂粟种子未经灭活。纳溪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非法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事实和情节,对其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宣判过后纳溪区法院“泸法麒麟”志愿者以案释法,在现场发放毒品宣传单,并以仿真毒品对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

以仿真毒品对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毒品犯罪不仅是对个人自由和生命的践踏,更是对家庭和谐与社会安定的严重破坏。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纳溪区法院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毒品犯罪零容忍,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姑息。同时,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要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毒品诱惑,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筑起禁毒的钢铁长城,为创建无毒社会、守护人民安康贡献力量。(供稿:纳溪区人民法院 袁露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