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全年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和吸烟者,一律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1月16日,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的森林防灭火宣传车循环播放着森林防灭火知识注意事项,向广大群众宣传森林防灭火相关知识。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提高森林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过好新春佳节,纳溪区永宁街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广泛宣传《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泸州市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向群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耐心地为群众解答森林防灭火知识。
“预防森林火灾,守护绿色家园……”永宁街道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依托户主微信群、“村村通”、摩托巡游等方式,循环播放森林防灭火宣传音频、视频;设置火源检查站,在主要路口张贴提醒森林防灭火,聚焦林区周边农户、留守老人、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落实防控工作。同时,积极开展森林防灭火培训、实战演练、网格化巡查,进村入户宣传宣讲,及时清理公路沿线的可燃物等,筑牢森林防火红色屏障,让“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在永宁大地蔚然成风。
据了解,纳溪区永宁街道到目前已印发各类森林防灭火宣传物料4500余份,召开防火户长院坝会26场(次),出动流动车辆防火宣传120余次,悬挂防火横幅7条,排查、整治风险隐患4个。开展了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森林防灭火我倡议我承诺,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村组、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系列活动,营造了“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绿色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供稿: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 周超华 雷生 陈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