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查人找物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大难题。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
法院间加强执行协作,凝聚执行合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快地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近日,在合江县法院的协助下,古蔺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王某申请执行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古蔺县人民法院调解,刘某应归还王某借款2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4月,王某向古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王某与刘某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刘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刘某名下有帝豪牌车辆一辆,遂裁定查封该车,但刘某一直未配合交付该车。
按照泸州中院《跨区县扣押车辆执行协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古蔺法院立即将查封车辆信息上报泸州中院,请求协助扣押该车。2023年6月,系统反馈该车在合江县,泸州中院立即调度合江法院及时扣押了该车,并通知古蔺法院。
古蔺法院迅速组织干警前往合江,将被执行人刘某及车辆带回古蔺。执行干警告知刘某,若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其将被拘留、车辆将被拍卖。在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后,刘某主动履行了本案还款义务。
在泸州中院统筹调度下,古蔺法院与合江法院通力协作、默契配合,成功扣押了本案被执行人的车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保障了申请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本案成功执行充分展现“全市法院一盘棋”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同时,也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大执行震慑,推动泸州两级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供稿:古蔺县人民法院 吕圣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