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李廷义 曾慧静 记者 程海英/文图)近日,为落实古树的日常养护责任,泸州市纳溪区政府同23名养护责任人签订了古树日常养护责任书,要求相关养护责任人规范日常养护行为,确保古树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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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纳溪区现有100年以上树龄的三级古树7个树种23株,现已全部完成编号登记和挂牌工作,古树的地理位置,生态、生存状态等信息全部登记入库。
古树的保护和养护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通过签订养护责任书的方式将名木古树的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养护责任人。责任书中明确指出了养护责任人应该履行的义务:一是观察和检查古树名木生长状况,发现非正常落叶和病虫害时,及时上报并配合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二是要制止一切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并排除可能损毁古树的隐患;三是及时报告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并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查处追责;四是主动参加区林竹局组织的技术培训。
此外,责任书中还标明了奖励和惩罚方式,对于按责任书完成古树名木日常养护任务的,由政府支付日常养护费用;对于养护责任人因养护不善、人为造成古树名木生长衰亡的,不予支付养护费用,并按照《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