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王校彬 记者 程海英)“殷大哥,你的低保申请下来没有?”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电话回访双湖村村民殷某某。
“申请下来了,感谢你们纪委这么关心我,当时是我不了解政策,做出了举报的行为,我要向那位民政的小妹妹道歉!”电话那头的殷某某不好意思的说。
事情的原由是况场街道双湖村村民殷某某,现年40多岁,未婚,今年又被查出患肝癌,刚做完手术,其母亲还患有精神病,家中实属困难,遂向村上递交了低保申请书。但是村务公开的低保名单里没有自己,随后到街道纪工委进行举报。经了解去年殷某某为了做蔬菜生意,贷款购买了一辆车。根据《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价值超过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48倍的,不得获得低保。但是殷某某始终保持怀疑态度,认为自己的情况特殊,应该享受低保政策。况场街道纪工委工作人员耐心地向殷某某解释,宣讲低保政策,同时向社事办的工作人员了解其他有关政策,最终帮助殷某某申请到一笔临时救助金。期间,街道纪工委和双湖村村两委发起倡议为殷某某筹款,还清贷款后,殷某某把车子卖掉,最终成功申请了低保。
“民心守护”工程启动以来,况场街道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原则,形成“3+2+1”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民心守护”工程3张清单、建立2项工作机制、畅通1个政策呼吁渠道,闭环推动“民心守护”工作落地落实。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提升群众对“民心守护”工程知晓度、参与度、认同度、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