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为加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正面宣传,牢固树立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维护司法权威、共促司法公正的浓厚氛围,6月9日至16日,纳溪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个规定”第二宣讲团走进党政机关开展专题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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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第二宣讲团团长、纳溪区法院院长吴江及宣讲团其他成员分别到区人大、区发改局等18个部门全面细致解读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界限,深刻剖析违反“三个规定”进行不正当交往、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例,并要求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带头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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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结束后,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泸州市纳溪区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通过宣讲和签订承诺书,促使党政领导干部深刻了解到“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纳溪区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