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肖孟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确保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纳溪区委编办立足本职工作,多措并举为安全生产工作助力。
优化机构设置。抓牢总牵头的“牛鼻子”。明确区应急管理局这一重点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加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职责;区应急管理局设置内设机构安全生产综合股,明确其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把牢区镇协同的“总基调”。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各镇(街道)均设立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凝聚区镇合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强化工作力量。按照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保障的原则,强化区应急管理局编制配备,机构改革后为区应急管理局增加各类编制12名。充分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的编制需求。针对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较重的实际,用编进人计划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倾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安全服务等服务事项,弥补编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不足,进一步充实安全生产力量。
厘清部门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重点项目必须管安全,管网格必须管安全”原则,在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区应急管理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区级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为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职责的补充,变“职责交叉”为“一目了然”,健全完善区级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