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地方频道-泸州  >  区县新闻  >  纳溪区
泸州市纳溪区召开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专题工作会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1-03-24 14:27来源:四川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进入四川手机报 短信看新闻:订阅四川特快

四川新闻网消息 (陈柯 文/图) 2021年3月23日,泸州市纳溪区召开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专题工作会,纳溪区委书记谭荣兵,区委副书记、区长袁维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熊杰,区政协主席潘浩出席会议。

谭荣兵指出,纳溪区作为长江入泸第一城,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是我们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我们要树牢“上游意识”,准确把握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是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要求,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谭荣兵强调,上游区县要作出“上游贡献”,守护好纳溪一江清水。要抓好宣传贯彻,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促进干部职工深入学、用心学;要加强普法教育,组织群众广泛学。要抓好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长江流域各类活动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构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要抓好法律监督,发挥好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带动全社会严格执行法律规定。

谭荣兵强调,要勇担“上游责任”。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担子挑起来,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协同行动,凝聚起保障法律实施的强大合力。通过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长江保护法,真正让纳溪成为高质量发展之地、高品质生活之地。

袁维荣安排部署纳溪区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相关工作。并指出要护好一江清水,要强化宣传教育,推进《长江保护法》法律精神入脑入心;要厘清工作职责,确保长江保护责任落实;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长江保护合力。

纳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安国对《长江保护法》进行解读;大渡口镇、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围绕如何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做表态发言。

纳溪区领导朱亚梅、艾宗然、唐浩然等参加会议。

编辑:肖伟
四川发布网站 微博 泸州频道首页 地方联播首页 打印本页 纠错报告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