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李向凤)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依法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泸县司法局结合2020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宣传,提升出庭应诉意识。在对行政机关的法治宣传以及行政执法培训中,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作为宣传重点工作,结合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分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积极意义和作用,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思想观念的转变,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积极性。
加强监督,落实反馈司法建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开展督察。针对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根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定期全面梳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情况,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判解决,避免监督留死角。
加强协作,巩固出庭应诉成果。主动向党委、人大等部门汇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予以通报。加强与其他区县以及市级政府法制部门联系,掌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以及裁判情况,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