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杨波 文/图)12月15日,古蔺县金兰街道司法所召集本辖区17个村和4个社区的32名网格员在东城社区会议室召开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
会上,金兰街道司法所副所长杨波宣讲了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12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培训了社区矫正有关业务。金兰街道分管领导、政法委员张茂强调各村(社区)要严格履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常态化开展,让金兰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走在前、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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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街道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实行党工委、街道办统一领导、县司法局主管、司法所具体实施、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遵循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相结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根据《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矫正小组其他成员由村(居)委员会、网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通过召开推进会,推动矫正小组组成人员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同努力,营造出全民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平安金兰、法治金兰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