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唐伟刚 李丽)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文明行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日前,方山镇司法所利用本月“集中学习日”,组织8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
![]() |
学习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从《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公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划分为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生态文明、网络文明、社区文明、文明旅游、交通秩序等方面进行解读;对约束的治理乱穿马路、随地吐痰、违法搭建、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举例讲解;对全社会应当鼓励和倡导的内容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无偿献血、使用公筷公勺,健康饮酒、餐饮浪费问题进行宣讲。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树立文明生活理念,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争做文明泸州人。
通过对矫正人员进行《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使矫正对象深刻领会《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意义。他们纷纷表示要带头宣传、带头遵守、带头践行来提高自身文明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