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张锐敏)为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倡导文明行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11月24日,纳溪区建管中心集中学习《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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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学习对《条例》中公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对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无偿献血、使用公筷公勺、健康饮酒等在全社会应当倡导的内容也进行了宣传讲解。区建管中心卢如炳主任强调大家要熟悉和掌握《条例》,时时刻刻牢记并遵守,把文明意识、文明行为贯彻到生活中,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纳溪区建管中心全体工作员表示,将严格按照《条例》约束行为,谨言慎行,以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