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昨日,龙马潭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拒不按期报告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现案件尚在执行之中。
在张小兰与汪秋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达成调解,汪秋江欠张小兰借款本金8万元,汪秋江分期付款履行并承诺将法院在保全阶段冻结的存款6000元在解除冻结后二日内支付给张小兰,但是汪秋江言而无信,既未将存款转给张小兰,也未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还玩起了失踪的把戏。张小兰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干警电话联系汪秋江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报告财产,但汪秋江谎称其在西安工作无法前来法院。后执行干警通过短信向其送达上述文书并要求汪秋江三日内通过短信报告财产。但汪秋江未按期报告。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联汪秋江,均无人接听电话。执行干警通过联系汪秋江的亲属规劝,汪秋江最终于昨日上午十点现身龙马潭法院,经过签收上述法律文书之后,汪秋江仍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搜查汪秋江的人身及随身物品,并查询其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余额,发现汪秋江在一分钟前将其微信零钱400元转至“英掌柜”账户,同时查明汪秋江微信账单上每月收入及支出均上万元,加之汪秋江自行承认近期并未前往西安,一直在泸州、宜宾、德阳等地活动。
鉴于汪秋江的上述恶劣情形,执行干警依法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通过核酸检测及胸部CT扫描、近30日活动轨迹调查、体检等一系列程序,汪秋江最终于凌晨一点被送入泸州市拘留所,等待他的将是十五日的司法拘留,以及深深的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