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 11月2日,落卜镇政府召开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全镇64名机关干部、50名村社区五职干部学习《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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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镇党委副书记张力宣读了《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于2020年8月28日经泸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张力要求镇村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将《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与落卜镇的治理措施相结合深入落实到村社居民的日常生活中。落卜镇党委书记罗晓强强调文明和谐是新中国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之一,要认识到该条例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塑造文明社区、文明村、文明镇、文明单位是我们接下来重要的工作目标。
会后落卜镇党建办为各村、社区分发了《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读本。各村、社区五职干部表示强烈支持《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施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认真按照条例内容在工作生活中鼓励支持文明行为,打击惩罚不文明行为,为建立文明落卜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