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王先政)“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为了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更好“走文明路”“做文明人”,促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自10月12日开始,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志愿服务队会同崇文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每天到包保交通路口点位,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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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志愿者分为5个小组,每个小组1小时一轮班,在交通路口提醒、劝导行人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灯,不乱穿公路,过斑马线注意观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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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志愿者在上班时间前半小时到岗,在下班时间后半小时离岗,确保出行高峰时段有志愿者在岗参与文明劝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