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易珈羽)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历经79天,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曾为恋人之间的返还原物案件。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在恋爱期间曾共同使用登记在申请人王某名下的一辆小型轿车。二人在恋爱关系结束后,被执行人杨某并未将该车辆返还给申请人王某。申请人王某遂一纸诉状将杨某状告到法院。经我院法官调解,被执行人杨某同意在今年4月底将该车辆返还给王某,但其一直未履行返还义务且口头威胁王某,给王某生活造成一定影响。5月中旬,申请人王某不得已向我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本案为返还原物纠纷,执行标的为债权行为,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杨某电话沟通,被执行人杨某一开始毫无忌惮,并扬言宁当“老赖”也不让王某好过。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杨某与申请人王某之间曾为恋人关系且二人年纪已到中年,认为解决本案不能只依靠执行的强制性,更应解决被执行人杨某心中的症结,便多次致电被执行人杨某与其从申请人王某聊到了平日的家常,倾听其内心的苦闷,努力化解其内心对申请人王某的不甘与怨恨。经过多次深入交谈后,被执行人终认识到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切不能使用违法手段。亲自将涉案车辆开到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至此,本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