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饶兰兰 侯健)近日,叙永法院受理了一起盲人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系盲人,于2013年10月经人介绍与被告李某发认识谈婚,2015年5月生育长女,同年10月办理结婚登记,2016年12月生育次子。原告认为二人因性格不合,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闹,已无法沟通和继续生活,被告也早有离婚的打算,但双方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还未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原告系盲人,出行诸多不便,便立即通知被告李某发到法院参加调解。法官首先劝说二人和好,希望双方能够不计前嫌,共同抚养子女长大,但杨某与李某发离婚态度坚决,法官遂对双方争议事宜即子女抚养问题进行耐心解释,告知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经过法官二十多分钟的苦口婆心劝说,最终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事宜达成一致。法院当即制作并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前后不到一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