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龚层林)去年年底,区财政局牵头开展乱发钱物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龙马潭区某街道办事处的加班餐中有野味、高档菜”。经区纪委监委指定,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迅速成立专项调查组追根溯源,让事件的全貌“浮出水面”。
经过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调查组发现细节上有所出入,但违纪违规问题基本属实。一是在某次加班晚餐上,龙马潭区某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汪某未严格执行公务用餐规定,审核把关不严,安排了每斤180元的河鱼“水米子”1.8斤上桌。二是龙马潭区某街道安办主任费某组织同事欢送退休干部,支付餐费400元,却以国庆值班加班餐的名义报账。虽然用餐菜单上列明的野猪肉不是真正的野猪,而是家养的黑猪肉,没有吃野味但违规报账确真真实实。
很多人看来这就是“小菜一碟”,至于上纲上线大做文章?制度从严方能长治久安,但也就是这“小菜一碟”,背后却要引出大问题。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勤俭节约是中华的传统美德,个人的奢侈浪费可说是私德有亏,但国家工作人员假借名义,消费公款就是违纪违法,是“微腐败”,是伤害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与感情,必须严肃处理。
“浪费之风务必狠刹”,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对违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坚决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在龙马潭区某街道两次违纪事件中,由于涉案金额较小,且汪某与费某两位责任人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好,并主动退还违规报销的餐费,纪检监察组建议由龙马潭区某街道纪工委给予组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