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刘练 文/图)8月25日,古蔺县彰德街道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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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集中教育由司法所长李波主持,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及违反管理规定的法律后果。一是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必须用严格的纪律做保障,对集中教育期间随意接打电话、交头接耳、迟到早退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训诫;二是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现象的发生,提出如何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的方法;三是明确对违反规定的矫正对象实施处罚的措施及程序,特别强调了电子定位装置的使用和收监执行的情形。
此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还通过真实案例向矫正对象普法。李波所长某次在车子年审过程中,因公安内部交管系统出现异常,导致车子近3个月不能通过年审、损失近万元。工作人员分析了案件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无赖的情形、公安系统与审车行为及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法院的职能与公安的审车制度的衔接缺失等问题,同时提醒社区矫正对象以后如遇到此类问题应当注意收集证据,要慎重思考应对方法。
学习结束后,司法所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展示亲手做的小礼物,送给在自己矫正路上帮助过自己的家人、邻居、朋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