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雷宇婷)近日,龙马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胡某某与其妻子共同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366号1栋3单元33楼3302号房屋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经过144次激烈“角逐”后,最终以486.3万元成交,溢价高达138万余元。该房屋拍卖成功,为案件的顺利执行打下坚实基础,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执行的力度与速度,弘扬了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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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因经营需要向泸州某电器设备成套厂采购表箱、配电箱等货物,双方结算货款时确认截止2019年8月10日胡某某欠泸州某电器设备成套厂货款471万余元,胡某某逾期未支付,泸州某电器设备成套厂诉至本院,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胡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立即将胡某某与其妻子共同所有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366号1栋3单元33楼3302号房屋进行查封,后依法进入评估、拍卖程序。
在拍卖信息挂网后,承办法官积极参与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及抖音等自媒体工具将标的房屋广而告之,经过多方位、立体化宣传,该房屋吸引到1.7万余次围观、532人设置提醒、17人报名竞拍,经过144次激烈竞价,最终该房屋以486.3万元成功拍卖,高于起拍价138.3万元,溢价率高达39.74%。
唐法官表示,大数据信息为司法查控提供了便利;网络发展为司法拍卖提供了平台,节约了拍卖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媒体宣传突破了地域限制,高效快捷地互通信息,同时让更多人看到新时代法院的多元化执行,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力度和速度,也将法治精神传播到世界每个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