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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法院:兄弟不睦拒赡养 八旬母亲告小儿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07-05 20:14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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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7月5日讯(舒敏 郑红英7月2日上午,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喻寺人民法庭法官来到方洞镇庆丰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法官当庭宣判被告履行赡养义务,每月定期支付原告赡养费。

烈日下,带着国徽去开庭(舒敏 摄)

原告陈某已80岁,有三个儿子,兄弟间常有不和。近年来,小儿子胡某因不满母亲偏袒两位兄长,在老人生活困顿之际,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母亲陈某诉至法庭,要求胡某按月支付赡养费。

悬挂国徽,布置庭审现场(舒敏 摄)

喻寺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老人住在山区,年老体弱,往来不便,决定到原告居住地开庭审案。

庭审现场(舒敏 摄)

“谢谢法院的同志替我着想,这么热的天,来到家门口为我处理案件。”看到法官上门开庭,陈某连声感谢。

庭审中,法官提出轮流扶养的方案,但原告坚定回绝,法官又单独给被告做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官当庭宣判,胡某须尽赡养义务,支付其母亲赡养费。

编辑:程海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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