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19日讯(赵丽 唐小会 文/图)“老婆,我还很爱很爱你,我不想离婚,谢谢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非常珍惜的…”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的审判大厅里,一名男子单膝跪地,向他的妻子深情地表白着,在场的工作人员见证了他们这一幕感人的“和好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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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与黄某系夫妻,婚后共生育一子一女。夫妻俩长期在云南做生意,丈夫徐某因系家里幼子,由于生意上对两个姐姐的依附,导致姐姐们过多的干预小两口的生活。加之婆媳关系不太融洽,妻子黄某渐渐地发现自己在这个家里毫无存在感和话语权,妻子多次向丈夫抱怨,可徐某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一次吵架后妻子黄某毅然离开云南回到了泸州。这次争吵正如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黄某决定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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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当日,双方结伴而来。经了解原来丈夫徐某在收到传票后特意从云南赶回泸州,今早徐某更是开车与黄某一同到法庭,目前小两口仍一起同住。法官了解到这一细节后,决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妻子黄某一说到自己在婆婆、大姑子处受的委屈便潸然泪下,丈夫黄某更是心疼体贴地为妻子递上了纸巾。通过双方的谈话和相处细节,法官作出了专业的诊断:双方还有很深的感情,只是因为外力干扰导致婚姻出现了危机,这段婚姻还有救!
在法官的教育、劝导下,双方最终打开了心结,黄某表示愿意再给徐某一次机会,徐某一听高兴地向妻子单膝下跪,对妻子深情告白,在庄严的法庭上许下了诚挚的诺言。
江宁家事法庭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是否有和好可能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因案施策,不同的情形采取不同的审判方式。对“危机婚姻”主要采取修复型审判方式,重在修复和治疗,从感情弥合、修复的角度,做好心理疏导、调解等工作,积极对进行婚姻的救治;对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经调解后仍未和好夫妻关系的,及时依法判决,并做好案后回访工作,以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