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9日讯(唐毅)为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全面剿“赖”,龙马潭法院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实施精准悬赏,全面实施限制驾驶令、限制车辆年检令等,整合新媒体资源,构建全方位的联动执行网络,全面压缩“老赖”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空间,倒逼“老赖”现身履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一、 案情介绍
曾某诉陈某、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年12月4日龙马潭法院作出(2018)川0504民初29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陈某归还曾某借款本金116万元及利息,余某某对本金116万元承担连带责任。后陈某、余某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曾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陈某、余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限制消费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余某某经常乘坐飞机外出经商,故对其限制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后余某某在国外发现自己不能购买飞机票,遂委托其律师向本院表示愿意履行该案件借款本金116万元,并将借款本金116万元转入法院账户。申请人曾某及时领取到案款116万元。
三、限驾限检
另一被执行人陈某仍不履行剩余案款,执行干警了解到陈某正经商需经常驾驶车辆,进一步对其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将陈某列入限制驾驶名单并将其名下车辆纳入限制车辆年检名单,通过本院官方微信、微博、抖音向社会发布公告。
被执行人陈某在微信上得知自己被限制驾驶后,因担心再次触犯法律,不敢驾驶车辆,自己的生活寸步难行,遂来到法院自首,并与申请人曾某达成了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