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2日讯(李彬)6月1日,为持续落实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奋进2号”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弥陀、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弥陀派出所紧紧围绕“奋进2号”专项行动要求,组织交管中队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一盔一带”(“一盔”指安全头盔,“一带”指安全带)整治行动,对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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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交管安全形势,“在近期全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的现象较多。为预防和减少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将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列入了日常工作的管理重点。”弥陀派出所交通民警介绍,进入夏季后,随着气温变化,极端天气频发,乡村道路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有所抬头,派出所交管中队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夯实交管安全基础,保证人民群众在6月“安全生产月”和汛期等重要时节平安、稳定,确保两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除了对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交通民警还对违法行为人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告诫违法行为人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的危险性,讲解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安全带与不系安全带、戴安全头盔与不戴安全头盔所面临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提醒大家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安全头盔是保护摩托车驾乘人员头部的重要保护工具,不管天气有多热,驾驶员和乘坐人员都要戴;安全带就是生命带,驾乘汽车时,不管前排后排,都要系!”。自3月1日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弥陀交管中队在开展的“一盔一带”整治行动中,查处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60余起,通过整治,有效打击了一批交通违法驾驶员,震慑了一批心存侥幸交通违法行为人,为弥陀人民群众的出行营造了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