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27日讯(徐姣姣)都说现在年轻人有个通病,偶尔打一下鸡血,三分钟后回归冷静。一般来说,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懒得做饭、懒得化妆、懒得社交……归根结底还是一个字:懒!但为了偷懒,宁愿触犯法律的你一定没见过。
5月14日10时许,江阳区公安分局况场派出所民警在况场街道保林路开展交通巡查时,将年轻男子张某驾驶的一辆黑色踏板摩托车拦下进行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张某出示行驶证时,其神情紧张,找了半天也没有拿出行驶证。
蜀黍判断:此事必有猫腻!
经查询,张某驾驶摩托车上悬挂的号牌川ES****号牌系他人摩托车所有。
面对民警询问,张某承认自己摩托车悬挂的号牌是亲戚王某摩托车上的。而对于为何要使用别人的摩托车号牌,张某给出了这样的解释:买车后,因为自己懒,一直拖着没去上牌,想到亲戚王某的摩托车也是黑色,便借用了他的号牌。
目前,张某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被江阳警方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