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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叙永:撕毁重要证据 被依法处罚
http://www.newssc.org时间:2020-05-19 13:11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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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19日讯(周云 郑晓亮)近日,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休庭核对笔录签字时,当事人郭某抢夺并撕毁经其本人签字捺印确认的事故现场图。

依法宣布拘留

当事人郭某当庭撕毁对其不利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藐视法庭的行为,性质恶劣,应予严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宣布对郭某拘留15日的决定。

本次事件发生后,经承办法官训诫,向郭某释明妨碍诉讼的相关法律后果后,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向法院提交了一份书面的悔过书,请求法院从轻处理。但郭某的行为已妨碍诉讼,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然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为维护司法秩序、彰显司法权威,最终法院综合郭某行为的具体情况,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



 


编辑:程海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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