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15日讯(冯光春 阮蓉 文/图)5月12日上午,纳溪法院与泸州市金融纠纷调委会召开诉调对接工作会。会议由纳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也仲主持,泸州市中院孙文建、余霞,泸州市金融调委会秘书长王敏、副秘书长刘黎、顾问郭正林等,纳溪法院专委邱彪及立案庭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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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对省市建设多元化解机制的开展情况和工作打算作了介绍,对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义内涵、运作方式、调解员的人员结构培训等进行了交流,并对金融纠纷处理中的业务问题进行了探讨。达成以下几点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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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工作重点。要在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大局中,落实委派委托邀请调解等方式,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捷解决机制,扎实推进金融纠纷化解工作。
畅通工作对接。建立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先期以诉前线下操作为主,依据《泸州市金融纠纷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细化对接流程,依法促进金融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确保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发挥实效。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调解员管理机制,加强调解员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调解技能、法律金融知识培训,注重裁调尺度的统一把握,有力推进金融纠纷化解工作。
会议结束后,设立在纳溪法院的“泸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举行了挂牌仪式。
本次会议加强了纳溪法院与泸州市金融纠纷调委会的沟通协作,为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试行)》精神,以及畅通诉调对接、多元解纷渠道上迈出坚实一步,是纳溪法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的又一重要举措。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为贯彻该意见,泸州市政法委、中院、司法局、仲裁委联合发布《泸州市金融纠纷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在泸州仲裁委员会设立泸州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泸州市金融纠纷调委会),具体负责与泸州法院就金融纠纷诉调对接、联络、信息通报等工作,并就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原则、案件、方式、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