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26日讯(杨洪超 黄勇)2012年,被执行人付某、张某在申请执行人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支行处按揭贷款购房,但仅支付了一年按揭款后便未再支付。申请执行人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支行于2018年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付某、张某归还借款本金223154.13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付某、张某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支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通知被执行人付某、张某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付某、张某在广东务工,便怂恿其年迈残疾的父母拒绝腾房。执行法官多次给其亲戚、所在村村主任等人联系,要求被执行人付某、张某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腾交房屋,但其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于4月初向被执行人付某、张某发出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告知书,明确告知被执行人付某、张某若于2020年4月10日前未腾空房屋交付执行,将依法追究其拒执罪。就在收到告知书后不久,被执行人付某、张某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同意腾空房屋交付执行,愿意履行相应义务。目前该房已腾空交付法院执行,下一步将依法对上述房屋进行拍卖。






